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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律师浅析离婚纠纷案件诉讼的证据及法律适用

赫章律师浅析离婚纠纷案件诉讼的证据及法律适用

在日常接受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中,离婚纠纷占据较大数量,为此需要对离婚纠纷案件证据准备及法律适用做一点梳理。那么就由赫章律师浅析离婚纠纷案件诉讼的证据及法律适用。

有以下相关内容:

离婚纠纷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类案件纠纷,婚姻家庭类纠纷中有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十五个类型案件纠纷,离婚纠纷是其中一个类型的案件纠纷。

一、离婚纠纷案件的概念及特征
离婚案件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的主要特征就是:1.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2.离婚的主体是具有合法夫妻关系身份的男女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和专属性;3.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才能得到***认可的离婚效力。

二、离婚纠纷案件证据清单
提供证据,应列出证据目录及证据清单,证据清单要写明:证据名称、来源、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和所要证明的内容。

(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等;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
3.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1.结婚证,如结婚证遗失,应有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三)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据。
1.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的证据;
2.一方有过错的证据;
3.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应提供所在部队团队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一方智力有缺陷的、患有性病、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5.一方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羁押改造的,原判法院、刑期、服刑地点的证明。

(四)有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证据。
1.子女情况证明,如子女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明、在校学习证明等证明子女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生活状况等;
若非婚生的,提供医学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资料等;若养子女的,应提供收养相关证据,包括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书、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及户口簿等;
2.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3.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据;
4.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依据的证据(双方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
5.必须提供家庭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据,包括财产来源、取得的时间,双方经济收入、储蓄、国库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6.债权,债务性质(婚前、婚后,单独或共同债权债务的证据)的证据,对必须用共有财产偿还的债务,应提供有关证据;夫妻一方对债务有异议的,另一方应提供债务用途的证据;
7.不动产的情况,包括房屋性质(所有权性质、面积、价值、来源,有无贷款)等。
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还必须提供有关证据,或无利害关系的证明。

三、离婚纠纷案件主要涉及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婚姻法解释》(一)***条、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婚姻法解释》(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四、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赫章交通事故对于离婚纠纷案件诉讼的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的讲解,希望对于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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